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故意伤害罪 > 故意伤害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区分标准

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有些人认为,损伤程度凡是未达到本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就是轻伤;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复。一般说来,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偿功能便能使其复原,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二)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一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权。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区别就比较困难:一是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既遂。二者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且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二是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未遂。二者在主观上也同属故意犯罪,但客观上都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等同。同样,也不能将杀人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一谈。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没有将人杀死,并非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愿作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为。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而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人没有死亡,完全是在行为人的意料之中。

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于那些目无法纪、逞胜好强、动辄行凶、不计后果一类的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尽管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人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日的,但行为人在行凶时,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应按行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行为的性质。致人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损害他人身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内容问题属于主观思维意识范畴。主观意识支配、制约客观行为;客观行为反映主观意识、检验主观意识。因此,要正确判定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全面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事实情况。不能简单地根据某一事实做结论。

(三)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死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均出于过失,区分关键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时,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过失造成的死亡结果,则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这就告诉我们,不能把所有的“故意”殴打致人死亡的案件,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殴打不等于伤害,一般生活上的“故意”不等于刑法上的故意,如果行为人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并无伤害的故意,出于某种原因或条件引起死亡结果,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具有过失,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要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就必须弄清“伤害”与“故意”在刑法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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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07:52:54

你好 我的脸做祛斑出了问题 能投诉他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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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若祛斑出问题,可能涉及消费侵权。你要留存好相关证据,像祛斑合同、付款凭证、治疗前后脸部照片、病历等。你可先和商家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比如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赔偿。

2026-02-03 15:30:53

办理完出院了,放疗费用没有结算,还能按照住院报销进行结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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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出院时放疗费用没结算,有可能按住院报销结算。你得看医院的具体规定和医保政策。你先去医院问清楚没结算的放疗费用能否算在本次住院费用里报销。要是医院同意,就按医院流程操作;若不行,也别慌,看看能不能通过其他途径处理,比如申请特殊报销等。尽快去医院沟通解决。

2026-02-01 16:44:32

我医疗美容做美容没有太大的效果而且下巴还是青紫,花了好几万做出来效果能要求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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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退费的问题需要和商家协商确定一下

2026-02-01 04:23:53

医院私收费泄露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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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私收费和泄露个人隐私都违法。私收费侵犯患者财产权,泄露隐私侵犯患者隐私权。遇到这种情况,可收集私收费凭证、隐私泄露证据,与医院协商退款、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返还多收费用、赔偿精神损失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1 22:23:21

医药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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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电话沟通一下情况。

2026-01-30 20:01:07

你好,未成年做人流,未经过法定监护人医院和配同男方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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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女方未满14周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男方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需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男方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女方年满14周岁,自愿发生性关系,则男方不构成强奸罪,但对女方的身体伤害仍需按照其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未成年人做人流,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违法,视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行、刑、民责任。

2026-01-29 18:53:20

医生接骨导致两次手术,还在康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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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接骨后导致患者需要进行两次手术,且患者仍处于康复期,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医疗方面的一些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及提供应对建议: 可能存在的情况 1. 医疗过错 医生在接骨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判断失误等原因,导致第一次手术效果不佳,不得不进行第二次手术。例如,骨折复位不准确、内固定物选择不当或固定不牢固等。 2. 并发症或意外情况 虽然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规范,但骨折部位本身情况复杂,术后可能出现一些难以预见的并发症,如感染、骨不连等,从而需要二次手术处理。这种情况下不一定存在医疗过错。 3. 患者自身因素 患者自身的身体状况、依从性等也可能影响手术效果。比如患者术后没有按照医嘱进行护理和康复,过早活动导致内固定松动,进而需要二次手术。 应对措施 1. 与医院沟通 - 首先,你可以与主管医生进行沟通,了解二次手术的原因和必要性。要求医生详细解释第一次手术的情况以及后续的治疗方案。 - 如果对医生的解释不满意,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反映情况,申请医疗纠纷调解。 2. 收集证据 -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这些是了解医疗过程和判断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 - 相关费用凭证:如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等,以备后续可能的索赔需要。 - 其他证据:如与医生的沟通记录、手术前后的照片等。 3. 进行医疗鉴定 - 如果与医院沟通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而医疗损害鉴定可以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 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的参与度等。 4. 法律途径 - 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院存在过错,且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构成残疾)等。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纠纷。同时,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6 10:10:19

在南京看类风湿做可手术后脑出血成了四肢瘫痪瘫痪如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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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2026-01-20 05:43:53

我是一位退休人员医疗事故费用怎么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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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部分费用有异议?误工费,对于退休人员要求的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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