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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故意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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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和团结以及少数民族的民族尊严。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必须有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的行为。所谓出版是指一切被编印出来供人们视听、阅览的物品,如书籍、书刊抄本、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挂历等等。所谓刊载,应作广义的理解,其含义应等同于出版,也即指出版物的出版、印励或者复制、发行。至于刊载的表现形式,则既可以是文字、漫画,也可以是录像带、录音带、光盘中的言语等等。

    2、刊载的必须是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歧视,是指基于民族的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等的不同,而在出版物中对其他民族予以贬低、蔑视。所谓侮辱,是指基于民族的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等的不同,而对他民族予以丑化、嘲讽、辱骂。所谓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是指在出版物中具有不平等地对待少数民族或者损害少数民族名誉,使少数民族蒙受耻辱的内容。如丑化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攻击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刊登少数民族裸露过多的图片、照片,并加以丑化、歪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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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认定

    一、本罪与侮辱罪、诽谤罪的界限

    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侮辱罪、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人格和名誉;而本罪侵犯的则是作为群体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主要是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侮辱罪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表现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虽然侮辱、诽谤行为也可以采取出版作品等文字方式,但还可以采取口头、动作等方式。而本罪只能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是作为群体的少数民族;而侮辱罪、诽谤罪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

    4、犯罪主体不同,侮辱罪、诽谤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本罪的主体则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

    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侮辱罪、诽谤罪则只能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之目的。

    二、本罪与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界限

    根据《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249条的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故意用语言、文字或者其它方式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两罪都侵犯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破坏了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但具体而言,两者侧重点则有所不同,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则主要侵犯的是民族平等、团结的权利。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只是55个少数民族;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侵犯的则是包括汉族在内的全部56个民族。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表现为以语言、文字或者其他方式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煽动的方式虽也可以采取文字作品的方式,但并非仅限于此,其行为方式要比本罪广泛得多,

    4、犯罪主体上不同,本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则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则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之间矛盾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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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量刑标准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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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立案标准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必须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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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以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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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05:04:02

版权纠纷责任判定什么标准

四川法务

四川法务 最近回复:

(一)在处理版权纠纷时,若发现有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版权作品的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使用的作品内容、使用方式等,以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二)对于侵权人的主观状态,可通过沟通记录、行业常识等判断其是否明知或应知侵权。若侵权人因疏忽侵权,可给予一定的整改时间。(三)评估损害后果时,要全面收集版权人的经济损失数据,如销售减少的金额、因声誉受损导致的潜在损失等。(四)确定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可借助专业的鉴定机构或专家意见。(五)考虑作品的独创性程度和市场价值,可参考同类型作品的市场行情、行业评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2025-12-09 03:25:01

监视居住让去该咋办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被监视居住者接到前往指定地点的要求,需积极配合,这是法律规定的到案义务。若拒绝配合,情节轻的会被训诫、责令悔过,严重的会被逮捕。2.接到通知后,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前往时带好证件,态度良好、如实作答。3.有疑问或困难,及时与执行机关沟通。配合工作利于诉讼程序进行,避免不利后果。

2025-12-09 02:32:37

股份在哪些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婚姻存续期内,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获得的股份,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归夫妻共有。2.一方婚前取得的股份,婚后产生的股息、红利等经营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若夫妻约定财产共同所有,婚前或婚后获得的股份都是共同财产。4.离婚分割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股份;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2025-12-09 02:02:17

监视居住6个月后咋处理

律图济南

律图济南 最近回复:

1.监视居住最长6个月,期满后司法机关要做相应处理,及时解除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2.监视居住期间,若案件侦查终结、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会提起公诉;若不应追责,就解除监视居住并撤案。3.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继续侦查,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4.被监视居住人要留意通知,配合后续程序;司法机关未依法解除,可委托律师维权。

2025-12-09 01:21:53

监视居住在医院费用由谁承担

律图长春

律图长春 最近回复:

1.监视居住时,嫌疑人在医院的费用承担要依具体情况定。若因自身疾病产生费用,一般由嫌疑人或家属承担。2.若是司法机关为侦查需求,让嫌疑人在特定医院检查、治疗,司法机关可能承担合理费用。3.法律未明确费用承担主体,实践中需结合案件、费用产生原因等考量。若有争议,可与司法机关协商解决。

2025-12-08 23:35:37

法院最新强制执行探视权手段有哪些

律图案源助手

律图案源助手 最近回复:

结论: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手段多样且需避免对子女人身强制,要考虑子女意愿和感受。法律解析:法院为保障探视权的实现有多种执行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个人或单位,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也会通过法制宣传、说服教育,让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明白协助对方探视是法定义务,引导其主动履行。若还是不配合,在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执行人员会陪同申请人探视,或把子女送到指定地点让申请人探视。但需强调的是,强制执行探视权不能对子女人身进行强制,要充分尊重子女意愿和感受,这样才能既保障探视权,又维护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在探视权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8 08:01:56

监视居住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唐山法务

唐山法务 最近回复:

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等有权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与方式。2.司法机关依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符合患病、怀孕等特定情形可决定监视居住。3.决定后向嫌疑人宣读决定书并让其签名盖章,告知应遵守的规定。4.通常指定居所或在住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2025-12-04 06:19:18

缓刑期间适用监视居住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图内蒙古

律图内蒙古 最近回复:

1.缓刑期间符合一定条件可适用监视居住。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可被监视居住。2.案件特殊或因办案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合适,或羁押期满案件未结,也能监视居住。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可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以保障诉讼、防社会危险。

2025-11-26 18:23:35

哪些情况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最近回复:

(一)对于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在进行债务相关操作时,要谨慎对待共同签名行为,明确知晓债务的性质和责任。若一方事后追认债务,需留存好相关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追认证据。(二)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负债时,要保留好消费凭证等,证明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以便在可能的纠纷中维护权益。(三)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债权人若要主张是共同债务,需积极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比如企业经营的相关合同、账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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