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构成要件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隶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有意为之。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活动,客观上造成了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妨害,但行为人主观不具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活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所谓国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颁行的法律,如宪法、民法、刑法、法官法、国家安全法等。所谓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机关根据宪法、法律等依法所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采用条例、办法、规则、决议、规定、命令、指示等形式。所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公民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既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法规,以保证其实施的活动,即法的适用或称执法、司法活动,又包括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从而使得其得已实现,即法的遵守。

所谓组织,是指为组成、建立会道门、邪教组织而开展的鼓动、俏集、纠合他人参加,草拟组织规程、纪律等活动,如创设会道门、邪教组织;恢复已查禁的会道门、邪教组织;发展教徒、道徒,招收会员,秘密设坛、设点;等等。所谓利用,是指依靠、凭借会道门、邪教组织的力量进行活动,如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谣言,蛊惑人心;称孤道寡,封王拜相;鼓动他人寻求极乐或者逃避现实等。

所谓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则主要是指:传播封建迷信,攻击国家法律、法规;制造、散布”人类将遭受大劫”、”地球即将毁灭”等谣言,制造混乱,抗拒、干扰执法、司法活动;从事诸如”升天”、”寻主”等迷信宗教活动,鼓动群众放弃工作、生产、学习,逃避现实,消极处世,抗拒法律、法规实施等待。

所谓会道门,是会门、道门等封建迷信活动组织的总称。包括九宫道、先天道、后天道、大刀会、哥老会、青红帮等反动封建迷信组织。

所谓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在我国,目前已出现了诸如天父的女儿、门徒会、灵教、灵仙真佛字等邪教组织。所谓迷信则是指会道门、邪教组织外的非组织的迷信活动,如占卜、算命、测字、祈雨、讨圣水、做道场、烧香拜佛、治病驱邪、看阴阳风水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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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4:45:45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执行终本,

最近回复:

执行终本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一种程序性措施,当案件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等情况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定期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积极向法院提供线索。同时,也可以与被执行人协商,看是否能达成和解协议,通过分期履行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4:24:24

被执保全的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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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没问题,我这边要看一下

2026-06-04 11:16:41

网约车被家里人开了,违法记分了。没有网约车证的驾驶证的人能处理记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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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给你分析一下

2026-06-04 10:12:22

同一地点多次违章可以申诉吗,想了解多次违章申诉的成功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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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诉试试,为啥会有好多违章呢

2026-06-04 08:09:30

当被告主张诉讼时效届满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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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提诉讼时效届满,原告先确定是否真届满。未届满的,可举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如曾主张权利、发催款函等反驳。 2.若时效已届满,有合理理由,如不知权利受侵害、因不可抗力无法主张的,可向法院说明争取考量。 3.时效届满后被告自愿履行,原告可接受。 4.法院不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裁判,被告无证据证明,法院不支持其主张。

2026-06-04 08:02:49

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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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暂停计算时效期间,待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中断则使已过的时效期间无效,重新开始计算

2026-06-04 07:31:26

随意贬低别人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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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意贬低他人可能构成侮辱、诽谤,侵犯名誉权,符合条件可起诉维权。 2.起诉要满足条件,原告得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求、事实和理由,且属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3.起诉前应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4.若法院认定侵权,可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026-06-04 07:06:50

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要不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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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收费。 法律解析: 依据规定,一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异议不成立的,需交纳50元至100元费用。但在二审阶段,由于管辖权异议应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若一审时当事人未提或已处理,二审法院通常不再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所以不存在收费情况。若二审法院经审查发现一审法院确无管辖权,会撤销原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大家在管辖权异议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6-04 06:39:50

立功线索管辖权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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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时,由负责其案件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司法机关管辖。 (二)案件涉及多个司法机关,由首先受理立功线索的司法机关审查,若不在自己管辖范围,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并告知情况。 (三)适用犯罪地为主原则,立功线索涉及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司法机关有管辖权。 (四)司法机关处理立功线索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保证线索准确有效,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由办理该犯罪分子案件的司法机关负责审查核实,若涉及其他司法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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