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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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多个离婚纠纷成功争取两个子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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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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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未婚申请的经济适用房,选房时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所以添加配偶和孩子为共同申请人、首付款是配偶短期借款过桥、我随即卖了个人婚前财产回填短期借款、共同还贷三年后、双方离婚、约定房产归我、因开发商问题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加上房贷不能提前结清、所以没有及时财产分割、后因配偶个人债务问题、导致房子被查封、我想问一下,首付和贷款都是我自己还的、我俩共同还贷金额就31000块钱、他在这套房子占的份额有多少、
您好,我已查看您的问题,我稍后将向您致电沟通,请注意接听~
2026-06-04 17:37:49 回复
保留借条和转账记录,书面催收中断三年诉讼时效。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账。利率超LPR四倍(约14%)不受保护。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列入失信名单。信用卡逾期一定要出庭别缺席。
2026-06-04 11:43:58 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产问题涉及婚姻财产分割,较为复杂。首先,房产虽然登记在双方名下,但您个人支付的首付款和偿还的贷款部分,可以视为您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即使只有31000元,原则上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归属和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处理。具体到您的情况,房产归您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您可能需要对配偶进行补偿。至于配偶在房产中的份额,需要考虑房产增值、共同还贷比例以及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1:0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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