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三)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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