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5-19 23:46:37

跨过婚姻,在中国大陆办的登记,

最近回复:

您好,我是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稍后给您回电了解详细情况后,给您提供法律支持。家理律所9年只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如果您着急可拨打主页电话或私信留言联系我~

2026-05-09 04:41:08

因紧急避险产生经济损失谁负担

最近回复:

1.紧急避险责任划分遵循不同原则。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自然原因引发危险,紧急避险人无责但可适当补偿;措施不当或超必要限度,紧急避险人担责。 2.解决措施和建议:首先,在发生紧急避险情况时,应及时确定险情引发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其次,若危险源于自然原因,紧急避险人和受损方应友好协商补偿事宜,以公平合理为原则。最后,紧急避险人在实施避险行为时,要尽量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否则需为扩大的损失负责。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