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
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
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并且双方各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