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概念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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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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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认定

    1、本罪与收购赃物罪的界限

    盗伐、滥伐的林木在广义上也属于赃物,因此对其进行非法收购、运输的行为也属于一种收购赃物的行为。区分的关键在于收购的对象不同。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应以本罪论处;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以外的其他赃物的行为,应以收购赃物罪论处。

    2、本罪与盗伐、滥伐林木罪共犯的界限

    唆使他人盗伐、滥伐林木而后予以低价收购的或者与盗伐、滥伐的犯罪分子事先通谋,承担盗伐、滥伐林木的运输分工的,应以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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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森林法》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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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森林”是指具有一定面积的林木的总体,包括树林和竹林,具体可分为五类: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其他林木”是指其他的树木和竹子。

    2、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适用三档刑罚:

    (1)对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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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盗馄、滥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

    (二)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

    (三)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 伐的林木“情节严重”:

    (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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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0:47:56

出现人伤情形是否无法代位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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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代位求偿指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取得向有责任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在人伤事故里,符合条件时可进行代位求偿。若第三方对人伤负责,被保险人从自己保险公司获赔后,保险公司能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 (2)人伤代位求偿存在限制。人伤赔偿项目复杂且有个体差异,如精神损害赔偿这类具有人身属性的赔偿,通常难以进行代位求偿。同时,需有明确证据证明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才会受理代位求偿申请。 提醒:人伤代位求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6-04 06:54:29

失业人员拆迁赔偿标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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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赔偿和是否失业无关,主要看被拆房屋价值、搬迁及临时安置情况等。 2.征收国有土地房屋,补偿不低于类似房产市场价,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 3.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有土地费、安置费、住宅及附着物、青苗费等,还安排社保费用。 4.各地补偿标准不同,可查当地政府公布的方案获准确信息。

2026-06-04 04:28:05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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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方式,可按人口均分或结合土地承包情况分配。已承包到户土地被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部分补偿直接给承包户;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集体统一分配。 (二)城镇土地补偿费分配:通常给土地使用权人。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定处理补偿;划拨土地,补偿考虑土地取得成本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6-06-04 00:01:24

国家征用土地树木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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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家征用土地时树木赔偿含多项费用,标准各地自定,按多种因素计算,对补偿有异议可协商、复议或诉讼,要关注当地方案。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时,树木赔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赔偿标准由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综合树木种类、规格、数量等因素计算,常见按胸径分档确定单价乘以数量,珍稀或高经济价值树种会单独评估。当对补偿标准有异议时,可先与征地方协商,协商不成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此类情况中,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很重要,明确方案里的具体补偿标准和要求,才能更好保障自己权益。若在征地树木赔偿问题上有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6-06-03 19:27:18

我家自留山被占地修路,其中有无主坟,请问无主坟的补偿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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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你想咨询的问题详细的说说目前的情况

2026-06-03 16:16:07

村里修路占地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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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时候占的,有公告材料吗

2026-06-03 16:08:50

想了解,宾馆拆迁装修怎么补偿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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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拆迁装修补偿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首先,装修补偿应按照装修的实际价值和剩余使用年限来计算,如果装修是近期完成的,剩余使用年限较长,那么补偿金额相对会高一些。其他方面,如果宾馆在装修后有增值部分,这部分增值也应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补偿。再次,如果拆迁导致宾馆无法正常经营,还应考虑给予一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最后,建议在拆迁补偿协商过程中,保留好装修的相关凭证和资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07:38:11

拆迁没有证的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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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没有证的房屋拆迁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合法建筑因历史原因无证,按规定会获得与有证房屋相近的补偿,像早期符合当时政策的自建房屋。 (2)违法建筑如在禁建区私搭乱建、未获审批建设的,通常没有补偿。不过各地区政策不同,部分地方对符合条件的无证房屋会给予适当补助。 (3)当遇到拆迁补偿纠纷,当事人可收集建房手续、历史资料等证明房屋合法性的材料,先和拆迁方协商争取合理补偿;若协商无果,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提醒:不同地区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差异大,遇到拆迁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具体情况以获取合理补偿。

2026-06-03 06:57:39

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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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遇到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被征收人首先要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核实本地具体的区片综合地价、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等信息,确保对赔偿标准有清晰准确了解。 (二)若对赔偿标准存在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在征地过程中,被征收人要积极关注征地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保障征地程序的合法性。 (四)对于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要确保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若未达到该标准,可要求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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