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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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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著作权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所谓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已经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不受侵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使我国的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基本确立。但是,《著作权法》没有对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规定刑事制裁条款,因而不能对一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通过追究刑事责任予以有效惩治,使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存在缺憾。有鉴于此,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该决定在我国刑事立法上首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犯罪,使我国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达到一个新的水准,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要是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拥有的著作邻接权。侵犯著作权罪即是对上述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直接侵犯,同时为了加强对著作权的管理,《著作权法》对作品范围、著作权内容、归属及保护期限、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及法律责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其目的是通过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保护,鼓励人们创作和推广智力成果的积极性,促进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已不仅具有民事侵权性质,而且在严重情况下同时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利益。因此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应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统一。

    二、客观要件

    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下简称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 (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中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

    三、主体要件

    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依《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220条之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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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著作权罪认定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

    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的时候也应把握以下几点:

    1 、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根据,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的重要标准。

    合法的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包括:

    (1)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

    A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间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E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F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G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H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J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K 作品超过权利保护期的。另外,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或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凡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在法律限定范围使用的作品使用者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司法实践中,在查处侵犯著作权罪时,应注意掌握《著作权法》中有关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等规定,分清侵犯著作权和合法使用作品的界限,以准确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合法使用人等的合法权益。

    2 、要注意掌握数额标准,正确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这里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上内容,是区分侵犯著作权行为属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性质的具体标准,应注意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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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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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用度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下简称本法和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发行”。

    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加害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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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著作权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发行”。

    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数额”, 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 中间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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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3 19:09:08

农村99几年建的房,在外墙呃做一个护角,占用了外墙的12公分,请问这个是不是违法?公安说不能建,城管说也不能建,就想问一下这个在哪个法律上是不允许建的,在哪个法律上是允许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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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问题找住建局物业科投诉。房屋质量保修期内开发商负责维修防水保5年。拆迁补偿不服收到征收决定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行政诉讼。宅基地违建先停工去乡镇国土所咨询能否补办手续。漏水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修保留报修记录如拒修去住建局质监站投诉。

2026-06-03 18:33:04

给督察打了电话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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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的叙述,此种情况下可以拨打12345或者12389投诉处理

2026-06-03 18:12:27

法院罚没收入和罚款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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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情请说明时间、地点、涉及主体和你的诉求。法律维权三要点:立即保存所有证据材料;注意法定时效民事三年劳动争议一年;按正确顺序维权先协商再调解最后诉讼。

2026-06-03 11:14:06

就是我不是办的是单人户低保,无业重度残疾所以才办的,现在是,办是办下来了,开了3个月400多!我就问重度残疾无业这种不是能全额发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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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重度残疾无业人员的低保问题,根据目前的政策,各地对于低保的发放标准和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重度残疾且无业的人员是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但是否能够全额发放,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你提到已经办理了低保并且收到了三个月的400多元,这说明你的申请已经被受理并且在执行中。如果你对发放金额有疑问,建议你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计算方式,了解为什么是这个金额。同时,也可以询问是否有其他补贴或者优惠政策可以申请。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1 09:46:52

司法冻结怎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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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冻结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要解除司法冻结,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法院判决或裁定要求解除冻结。2. 财产保全期限届满,且未续冻。3. 当事人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如支付了债务。4.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具体解除流程,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1 09:02:41

哪些部门有行政裁决权吗?,想了解哪些政府部门有行政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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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我稍后电话联系您

2026-06-01 01:44:01

交管部门调解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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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根据不同情形起算时间不同,达成协议按协议履行,未达成协议交管部门制作终结书,当事人可放弃调解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明确流程。调解期限固定为10日,起算时间因情况而异: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治疗终结或定残、办理丧葬事宜结束、确定财产损失之日等。达成协议,交管部门制作调解书,双方需履行;未达成协议,交管部门制作调解终结书。当事人在调解期限内有自主选择权,可放弃调解转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保障了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决途径上的灵活性。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5-31 11:18:05

我是货在司机我是六轴车,车货总重49,160吨他们可以扣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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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六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通常为49吨,如果您的车辆载货总重超过了这个限值,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留车辆,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您进行处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31 10:57:43

甘肃定西市安定区杏园乡低保金到现在没发,请问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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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市安定区杏园乡低保金未发,可能是家庭收入或财产变化致资格取消,或低保户未及时更新银行账户信息。也可能是政策调整、发放系统故障,或是遇节假日顺延等原因。建议及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查询具体情况。

2026-05-31 01:35:16

我考驾照,前面都是正常考的,到科三的时候,驾校校长说第一次必须挂,然后并且给我们开出价格,挂一次给我们200块的补偿让我们挂四次,并且要拉我们去驻马店转档案,我们本人是在周口考试,等于说给我们800块钱,让我们挂四次,然后一直拖着,也不让练科三,然后说让我们科三第一次必挂,我现在已经挂一次了,我可以举报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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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校长要求必须挂科给补偿的处理:驾校要求必须挂科属于违规行为是违反驾校管理规定和考试法规的。如果驾校要求挂科不通过考试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挂科给的补偿属于违规操作不应接受。如果是受伤害方应拒绝参与造假并向相关部门投诉。处理方式收集驾校要求挂科的证据包括录音聊天记录等。向交通运输管理局或驾校监管部门举报驾校违规行为。如受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学费和赔偿损失。建议不要接受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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