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准备好仲裁申请书,以及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像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和欠薪事实(如工资欠条、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的证据材料。
(二)提起诉讼: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民事起诉状、仲裁裁决书及相关证据。
(三)收集证据:整个过程中,需收集并固定充分证据,以此支持自身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