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方面:当遇到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等,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然后即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若选择提前通知解除,要注意按照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保留好通知的证据。
(二)用人单位方面:若因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可即时解除且无需补偿的情形解除合同,要确保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和相关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相应问题。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