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动合约定期终止的情况,作为
劳动者,您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继
续签署合约且离职。
然而,为保障合法权益及遵循职业常规,我们强烈建议您预先向雇主提交辞呈。
若在该合同期满后,雇主坚持保持原状或进一步改善
劳动条件以追求续约,且您对此表示反对,此时,您可依法免于支付离职
经济补偿金;反过来说,如因雇主降低劳动条件导致您无法接受从而拒绝续约,则雇主应对你进行
经济补偿。
在正式结束与雇主的
劳务关系之际,请务必严格按照雇主规定办理各项工作交接事宜,同时向其索取开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约的证明文件,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