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争议相关
法律诉讼的时限问题,一般的,我们都知道它的期限为一年。
其计算起点是从
当事人清楚了解自己权益受损或是理应清楚了解这一点的那天开始。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因为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出于其他正当合理的理由,使得当事人无法在既定的
诉讼时效之内向有关部门提起
仲裁或者
起诉,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计算。
只有当这些导致诉讼时效暂停的因素消失之后,诉讼时效才会重新开始计算。
另外,如果在
劳动关系持
续期间,由于
拖欠工资而引发了劳动争议,那么
劳动者在
申请仲裁时将不受一年
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结束,那么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因此,对于时效性的问题,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及时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