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情况下,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这种现象确实是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劳动法》明确规定,任何用人单位聘用
劳动者之后,均需按照该国的相关法规制度,就每日
加班时间向所属员工支付相应的额外
工资,这被称之为
加班费。
假如用人单位既不支付额外的加班费,又没有给予相应的休息调整安排,那么就意味着他们并未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支付和安排员工劳动付出所得薪酬的义务,此时,被雇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充支付所欠的加班费费用或者给予相应的休息调整安排。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执行,那么被雇用者可以采取行动,收集所从事之工作的相关
证据,例如考勤记录、电子邮件、工作安排记录等等,然后将这些证据呈递给
劳动监察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
起诉讼至
劳动仲裁法庭。
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时,需要特别关注技巧和方法,同时还要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