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为员工购买的五项
社会保险之规定,
符合条件的员工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产生的
医疗费用是可以进行报销处理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员可凭借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由主治医师开具的正式入院许可令等相关材料,预先支付相应的住院押金以便完成住院程序。出院之际,请赴医院住院收费部门
清算并办理相关手续。随后,您需要携带住院期间产生的各项票据收据、参与
社保计划的
医保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至所在地的相关经办
医疗机构进行报销流程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