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明晰主播和运营公司之间是否形成了
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主播应当被视为劳动力范畴内的一员,或者仅仅是合作伙伴。若证实双方存在
劳务关系,那么,关于
社会保险的缴交问题则有可能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然而,如果双方并未达成劳务关系,那么他们鉴于该方面的请求通常无法得到
仲裁机构的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