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工作日期间,倘若
劳动者突发急性脑血管意外,并导致其生命终结或在医疗抢救后48个小时内仍未恢复生机,则可以被视为
工伤范畴。依照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突发性疾病而不幸离世或者经过全力救治,但仍然未能在48小时内挽回生命的员工,应当被确认为是
工伤事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