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位雇员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之际,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合同自然会自动终止,在此情况下,并不需要实施正式的
离职手续亦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
赔偿款项。
然而,若因为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而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且此
劳动者并不再希望续约或劳动力市场已无法提供其所需岗位,那么用人单位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