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女朋友借我钱了。后来分手了,把我所有联系方式拉黑了,欠的钱也不还了,怎么办?只有转账记录
你好 可以起诉。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有需要可以详细咨询,告诉你怎么处理 ,手机微同号
2020-06-10 15:07:04 回复
结论:可以协商处理
解析:
1.协商方式:
如果女友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自己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女方还钱,女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自己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论:可以协商处理
解析:
1.协商方式:
如果女友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自己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女方还钱,女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自己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论:
起诉要求还款。
解析:
遇到对方欠钱不还,在与对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决。
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应确保自己的欠条没有超过时效。二是要书写起诉书,另外还要保证不超过诉讼时效,借贷关系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就算对方把你拉入黑名单,但是你那边只要不删除该好友图标,那么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都会有保存,那时候只要是向法院提出诉讼(借钱不还不是诈骗不属于警方管辖范围)并且出示相关的聊天以及转账证据,法院都会立案处理。当然,在此提醒,当遇到好友借钱时,应当综合考虑该人与您平时的关系(是否知道其住址,是否有其电话等联系方式),该人的借款事由、金额多少、还款能力等因素来选择是否出借。决定借款时,哪怕碍于情面不打借条,也要保留聊天记录截屏和转账记录。
2020-09-30 05:0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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