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于下列任一原因解雇员工,则公司将无需向其支付任何
经济补偿金或
赔偿金:(一)在
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达到雇佣标准的;(二)严重违背了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的;(三)因缺乏职业道德、
玩忽职守以及不当行为导致公司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损失的;(四)员工在受聘期间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尤其是这种劳动关系对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构成了严重阻碍,且公司已经就此问题向该员工提出明确
警告,但其仍未作出相应改变的;(五)由于《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出现而导致
劳动合同效力丧失的;(六)因为
违法犯罪行为被相关司法机构依法认定并追究法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