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仲裁费用主要涵盖了案件的受理费以及处理费两大
类别。
其中,受理费需要由
仲裁申请人预先支付;
而对于处理费,则包含了诸如差旅费、勘验费、
鉴定费、
证人因工作延误所导致的餐费、以及文件表格印刷费等实际产生的支出,这笔款项需要由双方
当事人在接到
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
申诉书副本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预先支付。
2.若案件审理完毕并做出裁决后,
仲裁委员会将根据仲裁费用由
败诉方向
胜诉方承担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费用分担方案。
若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败诉行为,那么相关费用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3.若当事人选择撤回
诉讼请求,那么所有的费用都将由
撤诉方独自承担。
4.若经过
仲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那么仲裁费用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当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
劳动争议时,若由于生活困难无法支付仲裁费用,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减免或者缓交的申请。
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经济状况,依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减免、缓交仲裁费用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
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
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