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案由的界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对确立实际劳动关系所引发的争议问题;
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
以及在员工被除名、辞退、辞职或离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争议等等。
对于这些劳动争议案件,我们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妥善处理: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其次,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协助,进行调解工作;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进入仲裁程序;
最后,若仍未得到满意的结果,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