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不需要向该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或补偿金。
然而,如果公司在执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合同被迫终止的,则必须向该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具体而言,企业因以下几种情况而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企业由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勒令停业整顿、被撤销经营资格或者是企业主动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企业因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