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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义务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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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避追缴欠税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如果侵犯的不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逃避追缴欠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具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

    逃避追缴欠税罪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条第1款的规定,纳税人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每一种实体税收法律、法规都对该税种的纳税人范围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税种不同,纳税人范围各不相同。例如,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而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条的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人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依《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211条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成为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单位犯罪的,实行两罚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理解为妨碍追缴欠税单位中对该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参与人员。

    四、主观要件

    逃避追缴欠税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纳款而非法获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不仅表现为其对欠款应纳税款的事实是明知的,还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最终逃避纳税的目的而故意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至于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使职工能多发奖金,有的是为了使本单位扭亏为盈或扩大再生产,也有的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但动机并不影响逃避追缴欠税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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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避追缴欠税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本罪与欠税行为。二者都是明知没有缴纳税款而不予缴纳的行为。其区别关键在于妨碍追缴税款罪中行为人采取了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而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而欠税行为人则没有采取上述手段以致于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另外,二者在主观内容也不同,妨碍追缴税款罪是出于逃避纳税而非法获利的目的,而欠税行为一般只是暂时拖欠税款,而无逃避纳税的故意。

    2、本罪与一般的妨碍追缴税款违法行为。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数额是否较大。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妨碍追缴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如果没有达到这一数额,则应当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处理,而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偷税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只能由纳税人构成;而偷税罪的主体除纳税人外还包括扣缴义务人。

    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是意图达到逃避税务机关追缴其所欠缴的应纳税款的目的:而偷税罪则是意图通过欺骗、隐瞒税务机关,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为目的。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偷税罪则为表现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前者具有公开性,后者具有欺骗性、隐瞒性。

    4、妨碍追缴税款要求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偷税罪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即包括因偷税被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情况,也包括偷税数额较大的情况,同是由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妨碍追缴税款罪只要求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即可,偷税罪则还要求偷税数额须出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才能构成犯罪。

    三、本罪与抗税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本罪为简单客体,即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而抗税罪则为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同时还侵犯了依法从事税收征管工作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抗税罪则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前者的行为方式是秘密的,而后者则是公开的,

    3、妨碍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而抗税罪不要求具备数额较大,只要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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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标准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犯本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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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避追缴欠税罪立案标准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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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避追缴欠税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九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失效)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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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09:57:35

我农村的,外面有多少自己的地方,洗衣水可以排外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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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环境,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在农村地区,洗衣服产生的污水应当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不能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以免污染水源和土壤。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8 01:31:17

村里养猪的味儿太大可以举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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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养猪的气味太大可以举报。养殖异味属于环境污染问题。举报途径:1、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环保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处理;2、向当地生态环境局举报(养殖异味属于大气污染范畴);3、向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反映请求协调解决(养殖场一般需要符合环保要求的粪便处理和通风设施);4、如果养殖场存在违规排污(废水直接排放等),还可同时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相关法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0条对恶臭气体排放有明确规定,养殖场应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2026-05-25 22:39:51

我有一个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属于首次违法,无危害,需要你帮忙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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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联系我说一下具体情况

2026-05-25 18:10:30

雾水排河里了浇蒜死了早那个部门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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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指的是因环境污染导致农作物死亡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向农业农村部门咨询,了解是否有相应的农业保险或者补偿政策。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8 14:07:10

开垦荒地种树影响农田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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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荒地种树,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可能违反《土地管理法》。如果影响到了他人的农田,还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行为和后果来判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5 08:10:40

想了解,私人乱圈占草原放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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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乱圈占草原放牧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草原。违反规定非法占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草原植被,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4 00:37:31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水资源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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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式由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水资源费的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具体征收标准因地区、水资源状况和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按照取水量、用水性质和地区水资源状况来确定。计算方式一般为:水资源费=取水量×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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