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请长假的情况下,未发放上一个月的薪酬是极不合理的做法。
若请假性质为病假,雇佣机构理应支付相应的疾病救助费用;
若为产假,而雇主又未能按照规定进行生育保险款项缴纳时,应当根据产妇休产假之前所得之薪资标准来支付其工资;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情况。
当雇主故意克扣或无缘由地拖延劳动者的工资时,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