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你好,我的儿子在徐州一中上学。现在高三2班,在学校因老师给他讲学习的事情,他难受请假回家跟我说了一下。我听了以后他觉的我说的话没有向着他。就在当天家人不知道的情况出去,夜里跳河自杀了。学校有无责任。
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追究学校责任。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被同学殴打的,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寻求学校的帮助,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