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在遭遇工伤事故致死之后,其相关亲属所享有的福利与权益如下:
首先,是丧葬补贴资金,这笔款项的额度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此项资金将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的发放标准为:
配偶每月享有40%的份额,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享有30%的份额,而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而言,他们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之上还会额外增加10%的份额;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