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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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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了保证按照上述规定发展对外贸易,国家要求进出口货物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对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免领许可证的以外还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因此,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允许进行伪造、变造。同时,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是针对特定进出口人的特定进出口贸易而使用的,不允许进行买卖。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扰乱国家的对外贸易秩序,因此必须予以惩治。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中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只有经过批准,获取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对之从事诸如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销售等经营活动。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非法经营。所谓限制买卖物品,是指依规定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消费品、国家指定专门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专卖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外汇、金银及其制品、金银工艺品、珠宝及贵重药材,等等。哪些物品限制买卖,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所有这些都是国家为调控特定物品的经营市场而作的特殊规定,非经许可即经营限制买卖的物品,给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市场造成了很大的混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30号)第十一条:“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应当指出,限制经营物品虽然多种多样,但其必须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只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才属限制经营物品,否则,就不能对之加以认定。此外,是否为限制物品,并非一成不变,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加以变化调整。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经营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是持有人进行该项经济活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无之则就属于非法经营。一些不法分子,本来没有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的资格,无法获取有关经营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便从他人处购买甚或伪造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企图逃避检查、制裁。由此,买卖许可经营证件及批准文件的不法行为也应运而生。此种行为,直接促使了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的活动泛滥,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因此,亦应以刑罚予以惩治。进出口许可证,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签发,不仅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合法进行对外贸易活动的合法证明,也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技术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凭证,如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技术查验放行时必须以此为依据。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用来证明进出口货物、技术原产地属于某国或某地区的有效凭证。其为进口国和地区视原产地不同征收差别关税和实施其他进口区别待遇的一种证明。所谓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一般是指对限制买卖物品的经营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如烟草专卖许可证就是烟草专卖局颁发给企业单位和个人准许其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证书,它包括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所谓准运证,是由省级烟草公司根据烟草总公司的调拨计划、文件或合同而签发的办理烟草托运手续的证书。前者是领证单位或个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料证明文件,是区分烟草行业合法经营和非法经营的重要凭证。后者是领取单位或个人从事烟草运输合法与否的重要凭证,国家主管部门经审查批准后将上述证件发给单位和个人,以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监督和统一管理。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是指地下钱庄非法从事商业银行才能开展的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账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账户,以此完成客户之间债权债务清算或资金调拨的业务活动。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①非法买卖外汇。

    ②非法经营出版物。

    ③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④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⑤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即网吧)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⑥非法经营彩票。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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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经营罪认定

    1、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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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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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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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经营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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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5-11-30 07:48:35

非婚生子如何追要抚养费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追要抚养费可先收集证据,能协商则签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判决后对方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解析:《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追要抚养费时,收集孩子出生证明等证据是关键,它能证实抚养关系和亲子关系。若能和对方协商一致签订抚养费支付协议,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当协商无果,以孩子为原告、自己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保障孩子权益。如果在追要抚养费过程中遇到难题,或对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6 06:30:48

醉驾营运货车会受到啥罚

绵阳法务

绵阳法务 最近回复:

1.醉驾营运货车是严重违法。司机被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追究刑责,十年内不得重考,重考后也不能开营运车。2.刑事责任上,醉驾营运货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和罚金。3.若因醉驾营运货车出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按交通肇事罪处罚,判三年以下;逃逸或情节恶劣,判三到七年;因逃逸致死,判七年以上。

2025-11-25 16:51:57

走私非法获利二百万咋量刑

绵阳法务

绵阳法务 最近回复:

1.走私非法获利二百万,量刑取决于走私物品。若走私武器、弹药、假币等,无论获利情况,均属严重犯罪。情节较轻,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情况,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2.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额二百万属巨大,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到五倍罚金。有其他严重情节,量刑更重。最终量刑需综合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因素。

2025-11-25 15:51:28

派出所为完成指标非法拘人咋办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一)向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上级机关可对下级监督管理,会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二)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能,会对公安机关非法拘禁等侦查活动监督,查证属实要求其纠正。(三)被非法拘禁者在确认非法拘禁行为后,依据国家赔偿法向实施该行为的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弥补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2025-11-24 19:03:43

怎样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

丽水法务

丽水法务 最近回复:

结论: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可从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债权人知晓夫妻约定财产制、所涉债务未经过另一方追认这三方面着手,且主张非共同债务一方在诉讼中需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债务产生时夫妻分居,或借款用于个人挥霍,未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等,就不符合共同债务特征。若夫妻有财产分别所有约定且债权人知情,债务应由负债方承担。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未经另一方事后追认,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在诉讼中,主张非共同债务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需尽可能提供消费记录、分居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据。若在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1 18:00:15

私营企业能否成单位犯罪主体

律图广西

律图广西 最近回复:

(一)对于私营企业自身,要建立明确的决策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决策是集体决定或负责人代表单位作出,违法所得明确归属于单位,避免出现以单位名义为个人谋私利的情况。(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私营企业的监管,审查其决策过程和财务流向,判断是否存在单位犯罪的可能。(三)司法机关在认定时,要严格审查企业是否具备独立人格和决策机制,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单位意志以及非法所得的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条规定明确了单位犯罪主体包含企业,为判断私营企业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提供了依据。

2025-11-06 05:41:37

老赖开非自己名下的车怎么办

律图天水

律图天水 最近回复:

(一)调查车辆权属仔细调查车辆实际权属状况,若能找到证据证明车虽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实际为老赖所有,可走执行异议之诉等程序,让法院确认车辆为老赖财产并执行。(二)报告借车情况若车辆是他人借给老赖使用,向法院报告此情况,法院有权对车辆进行查封、扣押等,以此督促老赖履行义务。(三)追究刑事责任老赖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由法院依法处理,用刑事手段迫使老赖履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10-30 05:54:50

诈骗罪里面的非法占有如何认定

律图锦州

律图锦州 最近回复:

认定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判断。判断非法占有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看行为人的履约能力,若本身无履行合同能力却签订合同,像无货源谎称有货签供货合同,可表明其有非法占有目的。二是财物处置方式,若将骗取财物用于挥霍、非法活动或偿还债务等,而非正常经营,可认定有非法占有意图。三是考量取得财物后的态度,携款潜逃、隐匿财产、拒不返还等行为,反映其非法占有故意。四是分析欺骗手段及程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情节严重且与获取财物直接关联,更倾向认定非法占有。为准确认定,司法人员应全面调查证据,综合考量各因素,避免片面判断。同时,加强对新型诈骗手段的研究,提高认定的准确性和效率。

2025-10-30 05:16:19

怎样举证非夫妻共同债务

甘肃法务

甘肃法务 最近回复:

1.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债权人若主张为共同债务,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无法证明则不属共同债务。2.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如借款时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权人知晓,或用于非法活动,可认定非共同债务。3.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晓,一方对外债务属个人债务。也可用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证明借款用途及未用于家庭。

2025-10-30 02:21:18

有非婚生子算重婚罪吗

荆门法务

荆门法务 最近回复:

有非婚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重复的婚姻关系。仅有非婚生子,未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若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便未生子,也构成重婚罪。为避免此类法律风险,建议如下:1.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忠诚于婚姻。2.若感情破裂,应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再开展新的感情生活。3.增强法律意识,了解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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