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名字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重新签订,原有签署的劳动合同依然具有合法有效性,变更后的公司将继承并负起原劳动合同所赋予的所有权利以及应肩负的所有责任。
换句话说,尽管公司名称有所改变,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一个法律实体的存在,因此,变更前后的公司在法律层面上仍被视为同一个民事主体,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它们仍然是同一家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