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进行电话投诉,请致电至贵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劳动者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支付令。
其次,最为有效的方式便是直接前往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申请劳动仲裁。
倘若劳动
仲裁部门未能对案件予以受理或
仲裁结果存在偏颇,您仍有权利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日内,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并通过法院判决来
强制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
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
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