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追偿
劳动报酬纠纷有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应当先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依法再提
起诉讼:
1、对于
劳动报酬争议,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
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
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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