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的不同情况,带薪
年休假的主要计算公式如下:
(1)职工新进单位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符合休假资格的新
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2)离职时当年应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法: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一当年度已休天数。
(3)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的
工资计算方法:未安排法定
年休假工资=前12个月剔除
加班费的月均
工资÷21.75×200%×应休天数。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
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