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主动辞职时,若用人单位无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等法定过错,劳动者据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二倍,但劳动者主动辞职不适用此情形。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在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义务,避免出现法定过错情形,减少不必要的经济补偿支出。
3.双方在处理劳动关系解除问题时,应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