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出劳动
仲裁裁决后,如果有下列情况的,法院不再受理: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
起诉讼;终局裁决后由用人单位提起
诉讼;
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
管辖;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其他。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