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准备充分材料: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就将所有可能用到的证据材料准备好,避免因补充材料耽误时间。
(二)及时跟进进度:在仲裁委受理后,定期与仲裁委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如文书送达情况等,督促其按规定时间推进流程。
(三)了解法律程序:清楚劳动仲裁及后续法院诉讼的流程,做好时间规划和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