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
证据材料:
1、用人单位提交其
法人资格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
2、需委托他人
代理诉讼的,提交
授权委托书;
3、
合同工,提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合同;固定工、
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4、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5、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
6、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
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条、款、项、目、若依据是本单位的内部规定,则提供该规定的正本及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