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一年,说的就是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那天开始算。
就好比一个员工发现单位没按时给发工资,那从这一天起往后的一年内,这个员工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
要是超过了一年才去申请仲裁,除非有那种特殊的情况,并且经过法定的程序批准了,不然仲裁委很可能就不会受理。
这一年的时效可是不变的期间,不能中途停止或者中断的。
所以劳动者们一定要多留意自己的权益,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可别因为超过了时效,最后就没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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