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无偿加班时,员工不能直接离职,但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公司安排无偿加班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此情况下受到侵害。
2.员工可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提出要求支付加班费或停止无偿加班的安排,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
3.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员工需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则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4.在上述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有权主张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