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的计算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但若冷静期届满的最后一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期限届满日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此期间涵盖所有自然日,双方需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明确冷静期的时间计算范围。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当日开始计算,共计三十个自然日,其中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无需特意扣除这些日期。
2.注意冷静期届满日的顺延规则。若冷静期的最后一天恰好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必在节假日当天前往办理后续手续,可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再进行相关操作,该工作日视为冷静期正式届满日期。
3.把握冷静期后的申请时效。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这一期限同样适用自然日计算规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提前规划避免逾期风险。为确保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建议在冷静期开始后就留意届满日期是否涉及节假日,若涉及则提前确认顺延的具体日期,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申请被撤回。同时,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需主动安排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的时间,不要拖延至最后一日,以防突发情况无法到场。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的计算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期限为三十日,该期限包含自然日,因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均被计入冷静期内。
(2)若离婚冷静期届满的最后一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冷静期届满的日期,保障当事人能在工作日办理后续手续。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在此期限内共同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需注意离婚冷静期届满日是否遇节假日并及时顺延,避免错过申请离婚证的期限;若对期限计算有疑问,建议咨询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法律人士确认。
(一)离婚冷静期的计算范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该期间包含自然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均计入在内。
(二)冷静期届满日的顺延规则。若冷静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三)冷静期后的申请要求。双方需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算,时长三十天。
冷静期按自然日计算,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若冷静期最后一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限届满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