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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婚前房产的分配原则

时间:2024-03-01 12:49:20 浏览:907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现代社会的离婚率也逐渐上升, 二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再婚夫妻在结婚前一般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房产,那么这些在再婚夫妇再婚之后房产如何分配呢?以下是律图小编整理的有关于再婚婚前房产的分配原则,希望对您有帮助。
再婚婚前房产的分配原则

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现代社会的离婚率也逐渐上升, 二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再婚夫妻在结婚前一般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房产,那么这些在再婚夫妇再婚之后房产如何分配呢?以下是律图小编整理的有关于再婚婚前房产的分配原则,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再婚婚前房产做专门规定,再婚婚前房产的规定和初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原则是一样的。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你男朋友同意的话,将产权证变更为两个人的名字是最佳的选择。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三、婚前房产分配相关的法律法规

1、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法条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一些再婚婚前房产的分配原则,希望对您有帮助。目前,在婚姻法上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条例,如果想要正确保护自己的婚前房产及财产,可以咨询律图该方面的在线律师,让律师为您做专业的解答。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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