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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期间开公司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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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2027人看过
导读:享受失业救济金期间,若完成公司登记手续,将失去领取资格。失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旨在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成为公司法人并工作后,应停领失业金,视为重新就业。未来若再失业,符合条件仍可申领。
领失业金期间开公司可以吗

一、领失业金期间开公司可以吗

在享受失业救济金的过程中一旦办理了公司登记手续,那么将不再有资格享受该待遇。

失业保险乃是一种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障机制,旨在通过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期为因失业导致生活来源短暂中断的劳动者提供经济上的援助。

一旦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开始正式工作,请求停止领取失业金,那么便视为重新就业,因此可以申请终止领取这项待遇。

倘若未来再度遭遇失业,则仍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再次申领这笔补贴资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领失业金期间可以打零工吗

可以的,只要失业人员找到的工作没有缴纳保险就可以的。一般情况下,临时工是不会缴纳保险的,自然也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对于想要领取失业金的用户来说,需要在非本人意愿终端就业的情况下,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办理即可。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领失业金期间开公司可以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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