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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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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1553人看过
导读:灵活就业人员无法领取失业保障金,因为他们无需缴纳失业保险费。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1.因个人选择或非个人原因失业;2.个人和原单位共同缴纳至少一年失业保险费;3.在劳动部门登记失业并积极寻找新工作。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他们是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究其原因在于,不论是从缴纳社保费用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保障类型的角度来看,灵活就业人员仅能承担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这两种险种的缴费责任,而对于失业保险这样的特定险种则没有其固定的参与空间。

要想获得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如下几个硬性条件:

首先,申请人不得因个人因素而主动停止工作;

其次,就业者在离开原岗位之前,用人单位以及他自身都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一整年的失业保险费用;

再次,申请人需已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并且有明确的求职意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去什么地方办理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后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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