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转给第三方怎么办
第三方应如何处理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此问题:
其一是接纳并同意劳动关系转移,但先前所积累的工作年限须得持续进行累积计算。
在此情况下,您和原雇佣单位可签署一份详细的三方补充协议,明确阐述劳动合同的主体已发生变更,但员工待遇及福利保持不变,同时合同期限也将由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累计续算;另一种方式则是拒绝这一方案,在此前提条件下,原单位有义务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依法给予相应的离职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下列情况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转给第三方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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