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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发放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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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198人看过
导读: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发放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其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安排劳动者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也就是在平时加班的话,需要按照不低于150%的工资标准来处理。
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发放依据是什么?

一、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发放依据是什么?

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发放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杨林。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 30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当协商不一致,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处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对企业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加班加点的,应要求劳动者服从单位的决定;对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决定加班加点的,应要求企业撤销该决定,职工也有权拒绝执行该决定。

二、公司不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职工加班加点工作的情况之下,并不能够保障劳动者合法的休息权利,那么可能是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存在着加班的工资的。当然了,如果是在非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话,还可以通过调休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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