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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想要申请公租房在哪申请?

时间:2024-02-27 11:44:44 浏览:917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一般来说申请人要申请公租房应当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让公司帮忙申请,具体的每个地方的流程上会有一点不一样,未免白跑,建议到当地的街道办那边去问问比较好。
外地人想要申请公租房在哪申请?

一、申请公租房在哪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二、公租房申请材料:

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公租房的流程:

1、审核配租。审查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政策,如符合,申请人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后申请房源。

2、受理申请。申请公租房的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审批中心,受理单位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初次审查。申请公租房的材料递交后,规定在申请受理申请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本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申请人可在本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租房的申请一般是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是社区那里可以申请办理,符合条件可以直接提出书面申请,具体的流程每个城市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建议到街道办事处那边去问问详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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