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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诋毁领导为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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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6548人看过
导读:公司以诋毁领导为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这也不是正常辞退的理由,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双倍给员工赔偿,也就是说员工在公司工龄一年,公司就要赔偿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员工的月收入过高的,最高按照当地职工三倍工资确定赔偿基数。
公司以诋毁领导为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公司以诋毁领导为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这种情况属于非法辞退,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员工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

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需按一定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工作,缺乏生活保障,因此,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公司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必须有合法事由。如果以员工诋毁领导为由辞退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公司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员工的确有这样行为比较严重的,公司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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