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劳动纠纷百科>劳动合同百科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中途没有出现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下面律图小编介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知识,供你阅读。

2023.09.06 261844人阅读
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查看全文 >>
2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如果有,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呢?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 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 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

查看全文 >>
3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署的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明,在生活中,很多企业会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是在劳动者未违反相关的条例的情况下解除的,劳动者可要求赔付一定的补偿金,文章中将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进行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查看全文 >>
4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税

我们知道,如果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部分,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个税计算的公式是怎样的呢?

计算方法:

(1)首先计算出应纳税额部分:

经济补偿金-社平工资3倍=应纳税额部分

(2)然后根据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套用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单年经济补偿金个人应缴纳的个税:

......

查看全文 >>
5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上限

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按以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经济补偿除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外,是没有上限的。

6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预期利益的损失。那么,经济补偿金有没有限制,如果有,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呢?

(一)高工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查看全文 >>
7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时间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而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大家知道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时间是多久呢?

(一)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小知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实际月工资为基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

查看全文 >>
8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扣税吗

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常常以缴纳税收为理由,减少对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因此很多人就有疑问,经济补偿金到底需不需要扣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查看全文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相关百科

  • 集体合同范本

    集体合同范本

    今天为大家介绍集体合同范本的有关知识,集体合同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和我们常见的合同有哪些区别呢,更多相关知识尽在律图!快来了解…

    2023.09.22 7786人阅读
  • 中国劳动合同法

    中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范围非常广的一部法律,它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下面律图小编为大…

    2023.09.21 8301人阅读
  •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主要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签订产生的,它与劳动合同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即使它和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合同也依然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下面,律图小…

    2023.09.21 8402人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相关咨询

你好关于保险合同的解除形式可分为哪几种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 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 ①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②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在合同约定可以于保险责任开始后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对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不得要求返还,只能对剩余部分可要求予以退还一是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③保险合同订立后,因保险人破产且无偿付能力,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保险人而言,法律的要求则相对严格,即保险人必须在发生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时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我国,这些法定解除事项主要有: 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③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在考虑其承保能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④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当未有另外约定时,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导致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被中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当事人未就合同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应当注意的是,当可行使解除权的原因发生后,并不自然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是必须由解除权人行使后,合同的效力方消灭。 (2)意定解除 意定解除又称协议注销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注销保险合同。意定解除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咨询下对于同居关系解除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您好咨询一下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 (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好咨询一下经济适用房申请贷款条件都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的操作过程基本与商品房的个人购房贷款操作方式相同;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式户口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 4、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