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张懿丹,女,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中国中小型企业协会调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张懿丹律师毕业后在人民法院民庭工作,从法院辞职后在某大型传媒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有着多年实务经验。现主要执业领域是民商事诉讼仲裁(包括合同、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劳动争议、房产、保险纠纷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管理及维权等。曾代理大量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均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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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劳动者可向雇主提出补充协议申请。如因薪酬条款模糊引发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无果时,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准备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确凿证据,证明绩效存在及应得金额。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应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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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按约定执行,通常包括违约金或实际经济损失赔偿。若合同未明确或模糊,需双方协商,无果则诉诸法律。处理纠纷时,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副本、进度记录、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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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应延续合同至假期结束。如单位拒绝续约,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可要求两倍经济补偿的赔偿。按实际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六个月按一年算。若单位拖欠工资或未缴社保,女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执法部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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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应依据《劳动合同法》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赔偿期从实际用工次月起算,最多赔偿11个月。满一年未签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或终止需法定理由,否则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员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维权。涉及此事宜,欢迎免费咨询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