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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怎么办理不动产证

时间:2024.02.25 标签: 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 阅读:1163人
律师解析:
自建房办理不动产证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
3、自建房权属来源的证明以及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4、自建房界址、空间界限和面积等材料;
5、法律规定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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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侠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孙侠律师.擅长处理各类诉讼.非讼业务.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在处理各类纷杂的法律事务中.善于把握案件焦点.梳理案件所涉及的复杂法律关系.力求找寻案件最完善的解决方案.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实践中对于他人没有把握.不看好的或者败诉的案件.通过细致.深入地搜集证据.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最终打赢官司.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孙律师工作认真负责.有亲和力.有很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由于孙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勤奋认真的工作态度.谦虚谨慎的为人处世.在当事人和社会有关方面赢得了很好的口碑.案件回头率极高.孙律师的办案宗旨是: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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