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判给母亲,2岁以下的孩子仍在哺乳期,判给母亲更有利孩子的成长。但是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
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利于孩子的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